关于原宝硕集团名下四宗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的补充说明
一、保定市三丰中路448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因特殊原因不具备转让条件,暂不转让。
二、其余三块土地及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转让标的一次性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底价13649.06万元。
三、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2000万元,此保证金在受让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可抵作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