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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公告
经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保定宝硕破产资产管理中心将其出资企业—宝硕顺达物资运输经营公司整体国有产权公开进行转让,有意受让者请与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保定办事处/保定市产权交易市场联系。
报名时间(工作时间):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26日
联系电话:0312-3088622 3088242
公告相关内容
一、转让方:保定宝硕破产资产管理中心
二、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保国资字[2011]100号已批准。
三、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保定市宝硕顺达物资运输经营公司,位于保定市乐凯北大街2028号。经营范围为道路运输。
四、标的企业财务状况及评估结果备案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转让标的企业—资产总额13.29万元,负债总额76.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3.11万元。此评估结果已在保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转让底价
经保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整体产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万元。
六、对意向受让方的要求
(一)
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须是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从事运输经营经验和资金实力的法人。
(二)
意向受让方必须接受的交易条件
a)
受让方须承担自评估报告基准日起至转让合同签订日期间,经审计后新发生的债务及正常的经营亏损。
b)
产权转让合同期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以现金足额支付标的企业全部债务。
c)
报名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不计利息)。产权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此保证金将会全部转作《产权转让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产权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全数返还(不计利息)。
七、报名方须提交材料
1、《产权受让意向登记表》;
2、受让方认同受让条件的承诺书文件;
3、受让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及同意收购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4、产权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八、转让方式的确定
保定市宝硕顺达物资运输经营公司整体产权公开挂牌转让,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以转让底价协议转让;
如产生两个或两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电子竞价或其他竞价方式进行转让,出价高者受让。
九、转让价款支付
转、受让双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付清,汇入保定市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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