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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公告
经保定市高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高阳县供电公司持有的高阳县巨纶化纤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现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报名登记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9月7日。
报名地点: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保定办事处
保定市产权交易市场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312-3088622 3088242
公告相关内容
一、转让方:高阳县电力局
二、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高阳县巨纶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1日,注册资本800
万元,股东为高阳县供电局公司、高阳县锐达电器有限公司、高阳县巨马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分别持有49%、38.5%、12.5%/的股权;住所:高阳县高保公路南侧;主要生产、销售涤纶短纤维产品,自2005年底停产至今。
三、高阳县巨纶化纤有限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2011年4
月14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212.73万元,负债总额823.19万元,净资产388.54。评估价值为:资产总额1418.96万元、负债总额823.19万元、净资产总额595.77万元,扣除财产损失后净资产总额为369.72万元。高阳县供电公司持有的49%股权价值为181.16万元。
四、挂牌价:经高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高阳县供电公司持有的49%国有股权挂牌价值为392万元。
五、受让条件
(一)、受让方须具备以下资质
1、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支付能力
2、自然人受让,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二)、意向受让方必须接受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与受让:
1、根据《公司法》、《高阳县巨纶化纤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高阳县巨纶化纤有限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2、报名时,需向保定市产权交易市场指定帐户缴纳保证金40万元。
六、报名方须提交材料
1、《产权受让意向登记表》;
2、受让方认同受让条件的承诺书文件;
3、受让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及企业同意收购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4、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近期的完税证明。
6、产权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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